「銀行同業拆息」風波在英、美被指受操縱,利率定價的真實性備受質疑。無論指控是否屬實,有關定價機制必須因時制宜,才可提高其可信性。
近日,樂見香港已着手研究,期望「香港銀行同業拆息」(HIBOR)的定價機制很快獲得改善。藉《信報》陳景祥老總給予的機會,借以下版面分享一些個人想法。
一、改善定息設計
1. 釐清定義和要求
釐清「銀行同業拆息」定義和要求。
按香港銀行公會的網頁所述,HIBOR是「香港銀行同業市場港元存款的市場利率」。然而,「市場利率」並沒有清晰地被規定什麼利率才是合適,譬如信譽優良的對手利率或是低劣的對手利率?故此,必須給HIBOR重新釐定清晰的要求,一方面規範定價是在何種情況、那類金額、對手類型、生效日期、責任要求等而作出。
更重要者,應詳盡地描述具體操作,尤其在缺乏交易的情況下,銀行應如何參考其他「票據」或「利率互換」(IRS)的走勢而報價。否則,前線員工將沒有清晰準則作依據,操作混亂可想而知。
2. 增加透明度
相關訊息應大幅提高,增加對公眾的透明度。
雖然「香港銀行公會」屬於HIBOR的「擁有人」,並於其網頁有基本的介紹,但相關版面僅有寥寥可數的兩大頁。HIBOR的發展、指引和準則完全欠奉。
參考其他地方的經驗,倫敦同業拆息(LIBOR)或上海同業拆息(SHIBOR)皆設有專用網站,上載的資料極為豐富,包括定義和要求、分析報告、歷史介紹、相關新聞。SHIBOR更載有詳盡和具體的「實施準則」,公開予公眾和涉及人士隨時查閱。
增加透明度除了有利銀行員工翻查準則要求外,更有助公眾人士和學者扮演監察角色,SHIBOR公開每家銀行的報價亦可加強銀行的責任感,提高定價的公信力。
3. 銀行的承諾
強化銀行的責任感,體驗有效的承諾。
關於銀行成員,香港銀行公會「選擇個別參考銀行,所採用的準則包括:銀行信譽、在港元市場上的業務規模及信貸評級。」顯而易見,被邀請銀行的責任感並未包括在內。
據了解,過往銀行高層對有關操作不聞不問的佔大多數,負責部門主管也極少參與相關的操作,而監控的稽核部門就未曾對操作進行查核。如此情況,怎能體現權責誰屬?
在倫敦、新加坡和上海,倘若希望成為報價銀行,都需要提交申請,然後按業務規模、信貸實力等因素被批准。報價銀行以「主動式」的身份參與,從而產生最終的責任。
成為SHIBOR的報價銀行,在申請時需主動提交能力證明,操作期間未能達到要求者,毋須等到兩年一次的檢討期便會被取消資格。SHIBOR更設有隨時檢查權利,令銀行總裁、風險管理部門和操作部門等經常面對查核和除名壓力,使有關操作不至隨意下放予一些愛理不理的、欠缺指導的前線員工。
4. 更換HIBOR「擁有人」
HIBOR「擁有人」由「香港銀行公會」轉換為「財資市場公會」。
香港銀行公會不是一個監管機構,沒有賦予任何的監控權力,屬於「冇牙貓」。它也沒有設置相應的專責委員會,對日新月異的財資市場改變,顯得力有不逮的感覺。
財資市場公會於近年成立,專責於財資業務,屬業界組織,架構上多個層面皆有金管局的代表,容易推行合作性的監管功能。把「擁有人」轉換為財資市場公會將更適合香港的客觀環境。通過授權安排,金管局可直接介入及扮演監察角色。
5. 合適的銀行數量
銀行數量不宜太少,篩選偏離價格的比重可以較大。
按統計學原理,銀行數量愈多愈好,能反映所有參與者的平均值。HIBOR的報價銀行為數最多,達20家,較倫敦美元的18家和上海的16家為佳。但從有效性的角度來看,也不宜所有銀行都參與報價,因為計算方法不屬於加權比重,缺乏拆借活動的銀行報價將影響平均定價的真實性。
此外,篩選高低價格的安排中,各地採用的數量都不一,HIBOR減去高低共6家後才取平均值,即代表30%偏離價格被排除計算;而新加坡和倫敦去除的分別是35%和44%。
根據學術研究,一組樣本的價格,應有一些偏離不合適的數據,倘若可以把這些數據移除,將有助取得較穩定及可信的平均值。而撇除較多偏離價格的LIBOR,其定價亦是相對較為穩定和可信。
二、加強操作管理
6. 內部操作指引
銀行須制定內部操作指引。
直至倫敦的銀行被調查操縱報價之前,相信沒有一家銀行設有詳盡的內部工作指引,協助前線人員的操作。
日後除了制定公開共用的「實施準則」外,銀行亦須按本身業務規模和特性來制定指引。例如大銀行擁有較大的分工能力,可由獨立的非交易單位來負責報價,建立覆核安排,開發電腦系統參照「票據」等走勢,總裁、稽核、前線人員等權責要求皆應詳列於指引。有了清晰的文字制度,從業員便能有例可依。
7. 建立檔案系統
建立資料檔案以便跟查。
日後報價最少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有市場成交作依據,第二類是依賴其他「票據」市場作推算。但無論那種情況,理應有參考資料作支持,運作上將有合理的解釋和原始數據作記錄。所以建立完善的檔案系統是必須的,更可有利獨立第三者的查核。
8. 加設防火牆
設立防火牆避免利益衝突單位的影響。
參考「銀行同業拆息」定價的金融工具並不少,最為人熟識的包括「利率互換」,只要HIBOR定價略為改變,相關的交易員便可能產生巨額的盈虧。既然如此,這些可能產生利益衝突的單位,除了不能讓其負責相關報價外,還必須適當地被隔離,建立防火牆避免瓜田李下的任何利益衝突。
9. 制定監控制度
引入監管單位的監控制度。
除了上文所述於銀行內部加強審核安排外,亦可仿效上海SHIBOR的機制,銀行每年重新申請作為報價成員,若行為不佳者將會被淘汰;報價時強調不能相互參照;設有工作小組,按月、季、年評估銀行的報價行為,對考評指標每年作持續評估修訂;具體運作再設監督管理,可於現場監督和考核,並且有權發出警告及向監管單位報告違規行為。
10.培訓專業員工
持續培訓專業技能,加強專業操守意識。
銀行系統可因應市場作升級改良,制度亦須不斷完善修訂,員工因此需要提供持續的培訓,更為重要者,必須向員工灌輸專業操守意識。
事實上,財資市場公會早已建立了全面的持續培訓制度,可於這些層面研究如何提供配合和支援,要求相關操作人員成為會員,接受相關的專業要求和監督。
三、長期改良構思
11.研究取代機制
全面改革新模式,小心兼顧全球發展。
正如早前撰文的分析,要取代或取締HIBOR的機制,方法包括了票據息率、回購利率、美息計算的隱含利率(SOR)等,惟各個模式皆有其利與弊,學術理論上仍未取得共識。
況且,任何改革均需考慮全球金融市場的一致性及認受性,並需顧及大量仍未到期的金融產品的參考慣性和法律文件等。所以,全面改革非三言兩語的事情,必須長期計劃和小心部署。
12.建立電子記錄
真實交易確保定價可信性,建立電子平台發揮功效。
對於短檔期的HIBOR定價,包括一天、一周、二周和一個月等,市場仍有實質和頻密的交易,業界和監管單位可考慮開拓電子平台,記錄所有的相關交易,即時按加權比重計算出HIBOR定價。
有了電子平台,將可期望短檔期的HIBOR定價如實反映,不存任何公信力的問題。然而,這個構思存在一定的缺陷,因為長檔期的拆借仍然欠奉,所以電子平台解決不了沒有交易的定價;此外,海外銀行如何加入香港這個平台需要深入探討,最終可能僅反映當地聯網銀行的交易。
13.推廣短檔期的應用
強化短檔期的應用,部署取締長檔期的構思。
深入了解和分析,部份同業拆息風波的源自長檔期類別。亦即是說,短檔期的拆息在優化安排後,其公信力將可改善。
既然如此,包括貸款人士等各個HIBOR的使用者需要知悉情況,加強應用上的轉變,逐步放棄對中、長檔期HIBOR的依賴,集中使用1個月、1周等短檔期的HIBOR作為利率參考和計算。
總括而言,上述的改良和改善的構思仍有待各方探討,本文希望達至拋磚引玉的目的,為業界、為社會作一點貢獻。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工商專業同學會 陳鳳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