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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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現在正處於由治及興的發展關鍵期,提升治理能力,全力拼經濟,追求高品質發展,讓普通大眾有更好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是特區政府當前施政的最大聚焦點。如何更好的處理好發展與法治的關係,更好的利用法律這個工具來促進發展,確保法治這個我們大家都引以為傲的香港優勢能夠繼續得以保持和發展就成為我們大家都需要仔細研究和尋求最適度把握好的重大課題。其實,發展與法治並不相互矛盾,而是能夠相互促進並且會令到發展變的更為可持續、經濟發展能夠更成功、社會更有幸福感的不可或缺的一環。就此,本人提出下面的幾點初淺看法,以抛磚引玉。
香港一直以來都是實行大市場小政府的積極不干預政策,加上實施的是普通法制度,所以立法方面也十分反映這個經濟政策。結果,在經濟生活的很多領域其實都沒有立法,很多的東西都沒有法定標準,而是更多是依靠行業自律或是法院判例。但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急劇變化似乎已經要求政府特別是律政司在立法方面需要採取更加主動的策略和思路去引導社會經濟特別是金融及創新的發展。為此,我建議可以考慮每年提前做好立法計畫,主動介入需要立法領域的工作,多做立法研究和展開行業及社會諮詢,做到不閉門造車,才能使到立法能夠更早更好更準確地反映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而且,我們注意到相當多的法律已經頒佈了好久,卻一直沒有修改,令到其與現在的社會經濟發展脫節。為此,我建議律政司應成立專門部門及時對香港所有法律進行審視及修改。這樣,法律才不會變成發展的絆腳石,才能更好的促進法治的發展和完善。為更好地提高效率和品質,律政司也應該參照檢控工作的做法考慮將部分立法起草和諮詢工作外判。更好的立法工作一定可以更好地保障和引導社會經濟不同方面的發展。
在執法特別是監管方面,我們除了一定要堅持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的原則之外,必須堅持有法必依,特別重要的還是一定要對所有的人確保程式公義。經常聽很多人說,他們喜歡香港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法治,在香港生活可以很簡單,不用事事要搞關係,事事須求人。相反,只要是按法律規則生活工作經商,便是海闊天空,而不必夾著尾巴做人,整天擔心哪一天什麼時候被清算被失去自由。在香港,我們不時會看到某人因為針對他的行政或法律行動程式上存在瑕疵而贏了官司。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不公義。確實,這就是法治的成本,但卻實實在在就是法治精神,是發展過程中應付的成本,它可以使得發展更能持續和長久、社會生活具有更多的可預見性。因此,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很重要。只有做到執政不因人或事而異,而是完全依法辦事,香港的法治精神才能夠得以保持和發展。
我們國家通過憲法確立了我們自己獨特的政治體制,而香港已經回歸祖國超過二十五周年了。作為中國的一部分,我們每一個香港居民特別是司法界人士都應該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特別是在目前的百年未見大變局中。沒有國哪有家是個淺顯的道理。中央經已明白地告訴我們,在確保國家安全得以保障的大前提下,一國兩制將長期實施,香港的各種獨特優勢包括普通法制度均應繼續得以保持和發展。在全力發展經濟的過程中,充分用好法律這個工具,確保法治精神得以保持和發揚,確實香港將是風光無限,必將迎來更大輝煌。
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工商專業同學會 謝曉東
(文章僅屬個人觀點)